维修工性侵小女孩,为何当时被判无罪?

发布日期:2024-02-01 14:34    点击次数:93

【维修工性侵小女孩,为何当时被判无罪?】内蒙古,刚上6年级的小女孩竟然怀孕了,后在单亲妈妈的追问下,道出实情。小女孩说是维修工,维修工矢口否认,而经鉴定腹中的胎儿也确实与维修工无关,小女孩又说可能是大伯的,因经鉴定腹中的胎儿确实是其大伯的,法院最终判处维修工无罪,女孩大伯有期徒刑10年6个月。而判决后,检方并没有放弃追究维修工的责任,最终在不断地努力下,攻破维修工的“无罪辩解”,将维修工绳之以法!

据悉,3年前,刚上6年级的女孩小华竟然怀孕了,其单亲妈妈坐不住了,便询问对方是谁,小华起初比较抗拒,并不愿意道出实情。最后架不住妈妈的再三追问,说是曾经帮助家里维修家电的维修工王某。

小华的妈妈闻言非常气愤,便带着小华与王某对峙,后见王某矢口否认,便报了警。

报警后,警方当即传唤王某,但是王某到案后,仍不承认与小华发生过关系,而后经鉴定小华腹中的胎儿也确实与王师傅无关。

检方随后耐心开导小华,询问小华是否另有其人,而在检方的耐心开导下,最终小华又说出了另一个人,她的大伯李某。

小华表示,自己父亲去世很早,父亲去世后大伯就一直关照其母女,因而一开始难以启齿。

强奸是指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,违背妇女意愿,强行与妇女性关系的行为。

而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我国刑法特别规定,明知是未满14周岁的少女,不管是否采取强制措施,是否征得少女的同意,只要与其发生性关系,就应当按照强奸论处!

随后办案机关又将小华的大伯李某控制,而虽然李某也不承认,但是因经鉴定李某确实是小华腹中的胎儿的生物学父亲,证明李某与小华确实发生过关系。

而因李某明知小华系不满14周岁少女,与小华发生关系,且导致小华怀孕,最终法院判处李某构成强奸罪,有期徒刑10年6个月。
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55条规定,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,重调查研究,不轻信口供。只有被告人供述,没有其他证据的,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;没有被告人供述,证据确实、充分的,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。

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(一)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;(二)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;(三)综合全案证据,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。

由于维修工王某拒不认罪,而全案又只有小华的陈述,没有其他证据,王某被判无罪释放。

王某被判无罪后,检方并没有放弃追究王某的责任,随后又提起了抗诉。

开庭前,检方筛查了十几万条微信记录,证明王某与小花经常电话联系。

开庭时还指出,小华能够准确辨认出王某与其发生关系时的衣物,指出王某身上有臭味。身为一个未成年人应对被侵犯的陈述,逻辑完整、连贯稳定,足以证明王某与小华进行了超出正常社交、非常亲密的接触。

但是王某依然坚称自己无罪,并还称从来没有与小华单独见过面。

检方抓着这点,追问王某为什么与小华之间有面对面扫二维码的付款记录。

王某又说,是与小华母亲发生关系而给小华的钱,但是这些转账都避开了小华的母亲。

询问王某为什么与小华的通话记录比小华母亲的多,王某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释。

而在检方的不断追问之下,王某不断地露出马脚,出现前后陈述自相矛盾之处,最终无罪供述的谎言被揭穿。

而最终,经法院审理,法院采纳了检方的抗诉意见,改判王某构成强奸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。

最后,检方用执着与坚持也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,莫违法,违法必被罚,法网恢恢疏而不漏!正义也许会迟到,但绝不会缺席!值得点赞。





Powered by 股票融资业务_炒股融资门槛 @2013-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

Copyright 站群系统 © 2014-2024 联华证券 版权所有